繁体中文 | 简体中文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卫生部 | 岳麓区门户网站 
   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* 详细内容页面
 
 

王伯秋诊所设置公示


 蔡进莲 2009-01-13

根据国务院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规定,我局依法受理了王伯秋在岳麓区大坝嘴社区58号门面设置一所营利性诊所的申请。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核准名称为“王伯秋诊所”,法定代表人王伯秋。经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初审同意,长沙市卫生局复审后现已进入审批程序。

按照湖南省卫生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湘卫医发[2006]49号)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,在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前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告,依法接受公民监督。

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进行监督。

受理处室: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业务科

电话:07318999112(工作时间)

监督处室: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监察室

电话:07318999107(工作时间)

传真:0731-8999093

 

 

二○○九年一月六日

  浏览次数:891
【评论】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
 
  主办单位: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    技术支持:长沙市岳麓区信息中心
单位地址: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岳麓区政府5栋3楼  邮编:410013  湘ICP备06002158号